很多人以為既然都做試管了,就可以讓醫生選是要男娃女娃。很多拼二胎三胎的媽媽更是這樣想,想要男娃就移植男娃,想要女娃就移植女娃。然而國內法律是有明文規定的,無醫學指征的胚胎性別鑒定是違法行為,任何正規醫療機構都不可能去觸碰這條底線。
如果夫妻雙方存在某些遺傳性疾病,不得已選擇第三代試管嬰兒技術(PGD/PGS),會在胚胎結合后再做染色體檢測。有些遺傳病與性別有關,隨著對伴性遺傳疾病機理研究的深入,一些原本需要通過胚胎性別鑒定避免遺傳給后代的疾病,現在可能只需要對致病基因進行檢測,而無需選擇胚胎性別。再者,三代試管技術中胚胎遺傳學鑒定需要通過顯微操作的手段,從完整的胚胎中取出一個或幾個細胞用于檢測,這本身其實是對胚胎的傷害。
這種傷害會不會影響胚胎發育和胎兒健康,目前仍是一個爭議的問題。如果僅僅是因為對性別的偏愛,而承擔這樣的風險,實在得不償失。有些姐妹會以為,實驗室在顯微鏡下一眼就能看出胚胎的性別,在移植時就能直接憑肉眼來選擇——這也是一個極大的誤區。
在生殖中心實驗室中的胚胎師觀察胚胎主要是為了獲得發育速度和胚胎質量的相關信息,挑選出發育速度合適、質量高的胚胎用于移植,以提高移植的成功率,憑肉眼是不可能鑒別出胚胎性別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