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給地方的轉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將一部分財政收入通過各種形式轉移給地方政府,以支持地方公共服務和經濟發展的財政機制。這種轉移支付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實現地區間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縮小地區差距,支持經濟欠發達地區的發展,以及幫助地方政府更好地履行其公共服務職能。
轉移支付通常包括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一般性轉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的資金,沒有特定用途,地方政府可以根據自身需要進行分配和使用。而專項轉移支付則是中央政府為特定項目或目的提供的資金,地方政府須按照規定用途使用這些資金。
這種財政機制在不同國家可能有不同的形式和具體操作,但其核心目標都是為了促進全國范圍內的均衡發展和社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