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對于員工來說,社保按規定繳納是對自己負責。對于企業來說,合理繳納社保,依法承擔用人單位義務,不僅是為員工負責,更是對企業負責。
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如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均可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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