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房產是優質資產,法拍能賣出不少錢。現在房產價值下跌,越來越多的人還不起房貸,銀行手里大把的房子。所以說量變引起質變,一個人斷供屁用沒有,還是得大部分人斷供。 如果斷供了,正常情況下是銀行要先起訴,判決生效后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執行的時候先進行評估拍賣,拍賣流拍了,銀行可以選擇是否以樓抵債,如果銀...
回答于 2024-06-17 15:11
婚內財產一般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能約定為婚前一方財產,但可以通過夫妻婚內財產協議,約定為成一方的財產。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的規定: 【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
回答于 2024-05-11 09:40
第一個問題,你有權利繼承你母親的財產,你母親如果先于你繼父過世,你繼父也有權利繼承你母親的財產。現在是這套房屋登記的是你母親和你繼父的名字,你繼父占有1%份額,你母親占有99%份額,那么這99%份額才屬于你母親的財產,你只能繼承這部分。 第二個問題,你母親可以寫一份遺囑,將自己的財產(99%房屋份額及其他)...
回答于 2024-05-11 09:35
現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二)(征求意見稿)第三條列出了同居關系結束時如何分割財產,如果協商不成,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同居期間各自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知識產權收益,各自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以及一方單獨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等歸各自所...
回答于 2024-05-11 09:30
1.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未按照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強制性規定設計、施工,致使道路存在缺陷并造成交通事故,當事人請求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如果道路本...
回答于 2024-05-11 09:28
無法全額拿回來,肯定要有損失的,需要補償對方折價款。 這個確實要考慮清楚了。加名字和不加名字區別很大的。加了名字整個房產都變為夫妻共同房產了。如果不加名字,女方只有權利分割婚后的還貸和增值部分。區別還是很大的。 根據法律規定婚前買房,婚后還貸。該房屋一般屬于婚前個人所有。婚前首付和增值部分是屬于...
回答于 2024-05-11 09:26
被告則認為案涉房屋系父母全額出資購買贈與自己,應屬被告個人財產不應分割。 本案中,被告提供證據能夠證明訴爭房屋由其父親出資購買,并登記在被告名下單獨所有,故認定案涉房產系被告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對原告要求分割的訴請,不予支持。 被告主張的案涉房屋為自己一方的個人財產,法院是予以采信的。主要...
回答于 2024-05-11 09:20
廣告法第四條 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第十三條 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建議大家舉報這些不良廣告。
回答于 2024-04-29 19:45
評判是否是屬于正當防衛,取決于這個案例有沒有被媒體報道,還有輿論壓力。 現實就是對壞人太好,對好人太壞,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法院基本都會判受害者一定的賠償,現在要想真正的公平,必須要大量的曝光,民眾發聲才會給“相關部門”足夠的壓力,普通老百姓還是能躲就躲吧…… 法律維護的是秩序,不是公平。公平是手段,...
回答于 2024-04-27 17:15